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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委托他人改装三只电表 四年偷盗电费16万被拘
2015-12-15 08:58:57
男子委托他人改装三只电表 四年偷盗电费16万被拘
正义网漳州12月14日电(通讯员 真坚 满荣)委托他人改装电表,让电表走得慢,从而偷电得利16万之多,2015年12月14日,高某涉嫌盗窃罪被移送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2015年12月10日,芗城公安分局*大队接到石亭供电所的报案,报案称在石亭镇镇区VI配电现场普查时,发现电表号:010087579639、010084989989、01008489977的三只电表铅封均有被偷开启的痕迹,进一步查看时,发现在表计内部电流回路被一铜片短接进行分流窃电,经查电表开盖记录,发现窃电时间从2012年9月底就已开始。
发现情况后,供电监查人员随即叫来户主高某,高某见此情况当场承认了自己的窃电行了,并在《窃电通知书》和《现场用电设备清单》上签字。
12月10日,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讯后,知道问题严重性的高某,在45分钟后赶到*大队自动投案。
刑事立案后,芗城区检察院适时引导取证(请保留此句),经公安机关调查,高某在芗城区石亭镇石亭市场居住,并开了一家百货店,2012年9月份的一天,高某店里来了两外地男子,声称能为他人改装电表,可让电表走得慢,这样电费交起来就比较省。
为了节省自己的高额的电费,当时高某就同意对电表进行改装,并对他们问道:改装一个电表要多少钱?对方称改装一个1500元。高某则说:我家共有两幢楼三个电表,如果一起改装能否优惠一点?经过讨价还价,*终改装价定在改装三个电表共3000元。之后,高某便带两男子到电表安装处,由这两个外地外人对电表进行改装,完工后,高某付给了3000元。
过后,高某发现,家中的电表比以前确实走得慢,电费也省了很多,这使得他更毫无顾虑地使用起家中的用电设备,其中一个电表是商业用电,两个是居民用电。至于偷了多少电,连高某自己也说不清楚。但据供电部门计算确认,自2012年9月30日至2015年11月9日高某共窃电16万元之多。
所以,敬告所有的用电用户,应依法使用电表,不要以为偷书不算偷,偷电也不算偷。偷电也是一种盗窃行为,而且现在的科技手段完全可以对你用电情况进行侦测,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,贪图便宜,否则触犯到法律,将身陷囹圄,后悔莫及。